这首诗是诗仙李白青年时期出蜀至荆门时赠别家乡而作,这在学术界没有争议,但具体作年有多种说法,主要有三种:一说作于公元724年(开元十二年),二说作于公元725年(开元十三年),三说作于公元726年(开元十四年)。根据郁贤皓的说法,李白是在公元724年(开元十二年)辞亲远游。诗人从“五岁诵六甲”起,直至远渡荆门,一向在四川生活,读书于戴天山上,游览峨眉,隐居青城,对蜀中的山山水水怀有深挚的感情,这次离别家乡,发青溪,向三峡,下渝州,渡荆门,轻舟东下,意欲“南穷苍梧,东涉溟海”。这是诗人第一次离开故乡开始漫游全国,准备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