瑶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,是古代东方“九黎”中的一支,是中国华南地区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,是中国最长寿的民族之一,传说瑶族为盘瓠和帝喾之女三公主的后裔。
瑶族广泛分布在亚、欧、美、澳等各大洲,民族主体在中国,分布在广西、湖南、广东、云南、贵州和江西五省(区)的130多个县里,其中以广西为最多。
瑶族名称比较复杂,有自称28种,他称近100种。
有的自称为“勉”(“人”的意思),也有的自称为“布努”、“金门”、“瑙格劳”、“拉珈”、“炳多优”、“唔奈”、“藻敏”等等。过去又因其起源传说、生产方式、居住和服饰等方面的特点,而有“盘瑶”、“过山瑶”、“茶山瑶”、“红头瑶”、“花瑶”、“花蓝瑶”、“蓝靛蓝”、“白裤瑶”、“平地瑶”等30余种不同的称呼。
按照语言、习俗和信仰等方面的差异,瑶族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大支系:操勉语的盘瑶支系,又称瑶语支系;操苗瑶语族苗语支的布努瑶(包括布努瑶、白裤瑶、花蓝瑶、花瑶和部分红瑶),又称苗语支系;操壮侗语族侗水语支的茶山瑶和那溪瑶支系,又称侗水语支系;汉语方言支系。
民族迁徙
瑶族的先人传说,是古代东方“九黎”中的一支,后往湖北、湖南方向迁徙。
到了秦汉时期,瑶族先民以长沙、武陵或五溪为居住中心,在汉文史料中,与其他少数民族合称“武陵蛮”、“五溪蛮”。
南北朝时期,部分瑶族被称为“莫徭”,以衡阳、零陵等郡为居住中心。《梁书·张缵传》说:“零陵、衡阳等郡,有莫徭蛮者,依山险为居,历政不宾服。”这里的“莫徭”,指的就是瑶族。
隋唐时期,瑶族主要分布在今天的湖南大部、广西东北部和广东北部山区。所谓“南岭无山不有瑶”的俗语大体上概括了瑶民当时山居的特点。
唐末五代时期,湖南资江中下游,以及湘、黔之间的五溪地区,仍有较多的瑶族居住。
宋代,瑶族虽然主要分布在湖南境内,但已有一定数量向两广北部深入。
元代,迫于战争的压力,瑶族不得不大量南迁,不断地深入两广腹地。到了明代,两广成为瑶族的主要分布区。
明末清初,部分瑶族又从两广向云贵迁徙,这时,瑶族遍及南方六省(区),基本上形成了今天的分布局面,具有“大分散、小聚居”的特点。
明中叶以后,部分瑶族由广西、云南进入越南、老挝、泰国等东南亚国家,成为他国居民。
在宋、元、明、清时代,广西西部和云南的瑶族地区都曾受土司制度的统治。清朝曾在瑶族聚居地区设置“瑶长”、“瑶练”等职。民国政府统治时期,设立相当于县、区一级的“化瑶局”、“安化局”和“设治局”。后来又改设区、乡、村,建立保甲制度。除此之外,在一些瑶族聚居区还残留若干带有原始特点的社会组织形式。这种社会组织形式有“巴引”、“油锅”、“瑶老制”和“石牌制”等等。
巴引组织
“巴引”组织是广西金秀茶山瑶的一种血缘组织,意为“血缘亲族”或“血缘家族”。其规模不大,一般以三、五户为多,十户以上的极少见。
每个村有多个“巴引”组织。“巴引”组织大都共同占有山林、山场和河流,供大家狩猎、捕鱼和耕种。成员之间关系密切,在生产、生活方面相互关心、相互帮助。尤其是在处理丧事和本组织成员与他人发生械斗时,“巴引”各户成员定会鼎力相助,绝不袖手旁观。
到了20世纪40年代,随着民国政府在大瑶山实行保甲制度,“巴引”组织开始走向松散。新中国成立后,巴引组织很快瓦解了。但巴引组织的一些优秀传统,如扶危帮困,互助合作等精神,在瑶族中还广泛存在。
油锅组织
“油锅”组织,瑶语称“委腰”,是广西南丹县白裤瑶的一种以地域血缘为纽带的同姓父系宗族组织,由同一锅吃饭的,即同一祖宗的父系大家族组成,大家互相帮助,共御外敌,以免本族人被排挤破灭,或被外族歧视。也有少数“油锅”经过全体成员商定同意之后,才吸收极个别外姓人加入。
每个“油锅”都是一个单一的整体,都有自己的疆界和领域,最小的由三户组成,最大的有十五六户。姓氏大的可以分为多个“油锅”。“油锅”与“油锅”相互平等,没有特权。每个“油锅”都有一个男性长者为头人,有集体的田和地。
“油锅”有不成文的传统规约,内部成员不得婚配,也不能与其他民族通婚,要齐心团结,自觉服从头人的指挥。
瑶老制
“瑶老制”是瑶族固有的一种带有原始民主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,起源于原始社会氏族酋长制度。“瑶老”是一种总称,在各地分别有“庙老”、“寨老”、“村老”、“目老”、“社老”等不同称呼。不同称呼的瑶老制,其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。在称为“庙老”、“寨老”的地区,每个村寨都有一个瑶老,瑶老一般由神判决定,而非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,负责选项择农时,调解各家族、各家庭纠纷,主持全村性的宗教祭祀活动和组织领导村人共同抵御外敌入侵,平时参加劳动,无偿为公众办事,不享有特权。在这类地区,一个村寨内通常居住多个不同姓氏的血缘家族公社,每个家族公社各有其头人,村寨土地归个体家庭私有、家族公社公有,或村寨公有。在称为“村老”、“目老”的地区,瑶老一般由选举行产生,有两个或三个。“村老”、“目老”组织村社生产生活、主持宗教祭祀、指挥作战,无偿为村社成员服务,不称职的随时都有可能被罢免。土地一般属于村社公有,分给个体家庭耕种。个体家庭对土地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。
石牌制
广西金秀大瑶山和贵州荔波等地的瑶族山区,还存在“石牌制”政治组织形式。
所谓石牌制,即是把一些经过大家共同议定维护生产和社会秩序的原则,订成若干具体条规,然后将条文刻于石牌上,立于公众集会的场所,要求全体寨民共同遵守的习惯法,又叫石牌律(法)。后来还出现将石牌条文写于木牌上或纸上的,分别称为木板石牌和纸石牌。
金秀大瑶山的一个小石牌,由一至数个村寨组成;数个小石牌联合而成“大石牌”,最大的是1911年形成的是由“三十六瑶七十二村”组成的“总石牌”。执行“石牌律”的人叫“石牌头人”,也有大小之分。
石牌头人既非宗教领袖,亦非生产头人,而是在保护生产、调解纠纷、防止偷盗、制止坏人骚扰和防御土匪等方面发挥作用。
石牌组织的重要活动是“会石牌”,即召开石牌会议。如有违犯石牌律,石牌头人有权对违犯者实行罚款、罚酒肉、鞭打,甚至处死,故过去金秀大瑶山有“石牌大过天”的说法。对外发生械斗或有土匪入侵时,他就负有指挥“石牌丁”进行战斗的权力。后来,石牌又往往兼任民国政府的乡长、村长、甲长。
石牌头人虽然有很大的权力,但他办事必须公道,合乎“石牌律”。如办事不公,失去群众的信任,甚至其本人严重犯法,引起公愤,也会被罢免,甚至被逮捕或处死。到1933年前后,大部分石牌组织都被取消了,只有小部分石牌组织一直保留到新中国成立前夕。
信仰
瑶族人民的信仰属于多神崇拜。过去,瑶族认为万物有灵,对自然虔诚膜拜,祭礼寨神、家神、水神、风神、雨神、雷神、树神、山神等,每逢年节都要上香。对生产中的每一个过程,诸如狩猎、砍山、采集、耕地、播种、插秧、收割、建谷仓、吃新米等等,都要请师公占卦选吉日,举行祭祀。盘瑶和山子瑶主要在山岭上耕作,他们认为山都由山神掌管,必须敬奉山神才有收获,故在围猎野猪、山羊、黄猄等糟踏农作物的野兽时,先由师公或道公喃神,祈求山神保佑他们猎得野兽,以保护农作物,获得猎物后,必须先用兽头祭过山神,而后方能分配。
建筑
瑶族是个山居民族,其村落大多位于海拔1000米左右的高山密林中,一般建在山顶、半山腰和山脚溪畔。
新中国成立之前,边远山区瑶族大部分住竹舍、木屋和茅屋,相当一部分还住“人字棚”,只有很少部分住砖瓦屋。
瑶族房屋建筑主要有四种形式:横宽式、杆栏式、曲线长廊式和直线长廊式。广西金秀大瑶山坳瑶的传统房屋富有特色,房屋正门有阴阳二门,平时只开阳门,供人出入,阴门紧闭。遇有丧事和家内祭祀时,阴门方打开,供出殡和亡魂进出。
新中国成立后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瑶族人民越来越多地建造砖瓦结构房屋,钢筋水泥结构的现代楼房也不少。2001年,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罗运自然村(坳瑶村)修通公路后,两年之间,几乎全村旧屋都换成了新房,很多房屋设计之精良,装修之豪华,甚至可与都市别墅相媲美。
瑶医
瑶族世居深山密林,气候多变,瘴气弥漫,又常与猛兽、毒虫及各种瘟疫疾病作斗争,积累了丰富的医治伤筋断骨、虫螯伤害和防治各种疾病的经验与技术,形成了独特的瑶医瑶药。
如从江盘瑶的药浴比较有名。药浴药水用几十味瑶山上草药配制而成。草药的挖取、泡制等还有一整套技术,须掌握草药生长方位、挖取季节时令、泡制的火候气温、熬制及洗浴时间长短等等。常用药浴洗澡,能驱除疲劳、舒经活络,防治感冒伤风,治疗皮肤病、疮疖肿瘤、风湿、关节炎症、妇科病等。瑶族民间草医,大多用单方、验方,一般一种单方治一种或数种疾病。技术多为祖传、父传子、子传孙,且多为单传,有的则传媳不传女。
节日
瑶族的传统节日很多,小节几乎每月都有,各地过得也不尽相同。大节日有春节、清明、社节、盘王节、“祝著节”、“耍望节”等。
春节期间,瑶族人民举行唱堂歌、打铜鼓、赛陀螺、射弩、围猎、抛绣球、斗画眉等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。
盘王节又称“做盘王”、“还盘王愿”、“跳盘王”,是盘瑶纪念始祖“盘王”的盛大传统节日,20世纪80年代前一般在秋后至春节前的农闲期间,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。1984年将全国瑶族过盘王节的日期统一定在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日。
祝著节是广西布努瑶纪念始祖母密洛陀生日的节日,非常热烈隆重。人们以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为正日,敲打铜鼓,欢庆三天。耍望节每三、五年举行一次,一般在农历十月十六日前后举行,是青年男女对歌求爱的日子。
瑶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,是古代东方“九黎”中的一支,是中国华南地区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,是中国最长寿的民族之一,传说瑶族为盘瓠和帝喾之女三公主的后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