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说明]
这首诗大约作于晋安帝义熙四年(408),陶渊明四十四岁。
责子,就是责备儿子。诗人以风趣幽默的口吻责备儿子们不求上进,与
自己所希望的差距太大;勉励他们能好学奋进,成为良才。其中流露出诗人
对爱子们的深厚、真挚的骨肉之情。
白发被两鬓,肌肤不复实(1)。
虽有五男儿,总不好纸笔(2)。
阿舒已二八,懒惰固无匹(3)。
阿宣行志学,而不爱文术(4)。
雍端年十三,不识六与七。
通子垂九龄,但觅梨与栗(5)。
天运苟如此,且进杯中物(6)。
〔注释〕
(1)被(pī披):同“披”,覆盖,下垂、鬓(bìn):面颊两旁近耳的头发。肌肤:指身体。实:
结实。
(2)五男儿:陶渊明有五个儿子,大名分别叫俨、俟、份、佚、佟,小名分别叫舒、宣、雍、端、
通。这首诗中皆称小名。纸笔:这里代指学习。
(3)二八:即十六岁。故:同“固”。曾本云,“一作固”。无匹:无人能比。
(4)行:行将,将近。志学:指十五岁。《论语?为政》:“子曰:吾十有五,而志于学。”后
人遂以十五岁为志学之年。文术:指读书、作文之类的事情。
(5)垂九龄:将近九岁。觅:寻觅,寻找。
(6)天运:天命,命运。苟:如果。杯中物:指酒。
〔译文〕
白发覆垂在两鬓,
我身已不再结实。
身边虽有五男儿,
总不喜欢纸与笔。
阿舒已经十六岁,
懒惰无人能相比。
阿宣快到十五岁,
也是无心去学习。
阿雍阿端年十三,
竟然不识六与七。
通儿年龄近九岁,
只知寻找梨与栗。
天命如果真如此,
姑且饮酒莫论理。
-----------孟二冬《陶渊明集译注》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