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律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代成文法。早在公元前3世纪的秦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律。正是始定于商鞅的秦律使原处西陲小国的秦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,但秦律的固有弊端也在其发展过程中,逐渐体现出来。
造成秦朝的速亡的因素有很多,但却秦律的弊端与秦朝速亡是有必然联系的。首先,法在发展过程中,其公正权威完全被君权至上所替代。商鞅极力倡导法治,把法作为治国的根本。但事实上,法家所主张的法治,并不是绝对的人人平等的法治。因为作为统治者的君主是超越于法律之上的。法完全跟着君主一个人走。
如果说先秦法家在强调君权至上的同时,还注意到法的公正权威,那么到秦始皇时期,法却是以维护君权至上为惟一目的,在秦始皇眼中,“法治”就是“人治”,而“人治”也就是“法治”。完全成了君主实现个人欲望的工具。
商鞅变法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使秦国迅速富强,商鞅认为是用法来规范、引导民众的行为。同时,他认为赏与刑是法治的主要手段,但以刑为主,以赏为辅。刑罚是用来禁止邪恶的,赏赐只能起辅助作用,但是,按照商鞅的逻辑,就是“刑轻”的时候,要再加重刑罚。如此推演,其重刑必然走向极端。
因此,在秦统一天下之后,秦始皇不仅基本沿用了商鞅变法时颁布的法律,并且,他完全抛弃了商鞅的“以赏为辅”的思想,他不主张“重罚轻赏”,而是主张“专任刑罚”的“重罚不赏”。他认为只有重刑多杀才能统治万世。法在秦始皇手中,完全成了他“举错暴众”、与民为敌的残忍而野蛮的统治工具。
其次,刑法严苛,广征徭役,使“赭衣塞路,囹圄成市”,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,还使社会缺少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力。同时,秦始皇与秦二世两朝都在进行极为繁重的工程建设,例如,长城等军事工程、阿房宫的扩建工程、骊山陵墓工程;同时又四出用兵,近30余年的战争征伐、工程建设,举国剩余劳动力基本已经断绝。人民无法进行基本的农业生产,“奖励农耕”的法令也成了一纸空文。
在经历了多年征战后,人民渴望一个安定的环境进行劳动。但秦朝推行的严酷的刑法和广征徭役的政策,使人民无法进行基本的生产活动。广大人民长期生活在生存线以下,社会矛盾激化。陈胜吴广起义就是一个例子,陈吴两人所在刑徒因为天气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方,按秦法是处死。真的是秦法逼民反。因此在陈胜吴广起义后,曾经赫赫不可一世的秦帝国便迅速土崩瓦解了。
正史之中并没有诸葛亮草船借箭这个史实。 三国时代,真正「借箭」的人是孙权,罗贯中后来把这段史实移植到诸葛亮身上,经过加工夸饰,成为「草船借箭」的故事。
秦律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代成文法。早在公元前3世纪的秦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律。他不主张“重罚轻赏”,而是主张“专任刑罚”的“重罚不赏”。
明朝在历史上存在276年,一共诞生90位状元,却有位状元,写了一句话抒发情感,因此招来横祸,刚当上状元20天后,惨遭朱元璋车裂,这人就是陈䢿。
中国有史以来,名公巨卿,车载斗量,不可胜数,然而能载誉青史,众口相传,妇孺皆知者,寥寥无几。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,奋斗于仕途的生命短暂的人们,也有少数幸运人士,成为了标志
俗话说“有福必有寿,有寿必有福。”康熙的这个御笔福字,将福寿合二为一,同时又蕴含了五福合一,所以民间才会称呼其为“万福之源”。
郭开生于晋阳,老将廉颇的地位可谓最高,郭开对他的地位垂涎三尺,心中也就一直想要将其取而代之。当上高官的郭开,虽然在咸阳城有着富足的生活,却一直思念自己曾经在邯郸藏起来的财
在夏朝的时候,君王们便放飞了自我,一夫多妾,司空见惯。秦始皇虽然后宫佳丽如云,但是在称帝后并没有册立皇后。秦始皇一生未娶,居然还有23个儿子,10个女儿。
汉朝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里面这个持续了数百年的王朝,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如果像刘邦一样忘恩负义、大杀功臣,那这个国家早晚不攻自破。